□记者刘涛
通讯员杨凯报道
本报泰安讯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10月31日,泰安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法制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法制科长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邀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郑露丹法官,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生动地讲授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行政应诉技巧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8年2月8日起施行,通过此次培训,有助于全市行政机关准确把握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立法精神,及时掌握并适应新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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