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4日讯(见习记者谢玉强)24日,泰安警方集中曝光了一批破坏泰安旅游秩序、抹黑泰安形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其中被处以行政拘留1人,罚款10人、被警告者2人,停业整顿学习并罚款的出租车1辆。
吴某红,女,48岁,因在泰山区环山路附近违规收取外地游客停车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郭某锦、张某杰、霍某生、高某哲、孙某梅、王某妮、王某贵、殷某锡、皮某刚、王某勇等十人因在天外村、中心医院、火车站广场、龙潭路附近揽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宣、李某两人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李某宣在天颐湖景区驾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李某在太阳部落景区违规经营,二人皆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出租车鲁JT0957因诱导外地游客购买高价香,市公安局联合市交通局对此其进行了处置,市交通局运管处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对鲁JT00957出租车作出停业整顿学习七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再次正告:对破坏旅游秩序、抹黑泰安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泰安警方“零容忍”!希望广大市民也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平安共建、文明共创。
举报电话:0538—110
0538—9600110
新闻推荐
本报10月2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于冰冰)十月来,秋风起,此时天高气爽,菊花飘香“花事”正好,正是畅游郊野迎秋赏菊的好时节。...
泰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泰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