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泰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泰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苏金森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重点围绕起诉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庭审讯问,举证详实,论辩有力,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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