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从编制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组织起草法规,到征求意见、审议修改,《条例》诞生历经的每一项都是复杂细致的工作。在立法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成立立法起草专班,广泛开展集中讨论、专题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福泉带领立法调研组,赴重庆、成都、贵阳、南宁、桂林等地学习考察绿化工作及地方立法的先进经验……一部法规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智慧与成果。
“立法之行,步履初启,推进立法,任重道远。”刘栋梁说,《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抓好法规的贯彻落实,使泰安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持续改善,真正成为人们向往的最佳旅游目的地和最适宜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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