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对泰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三十八、山东省加油站车用柴油超标问题多发,督察组抽查的全省20个加油站中,12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最高达1002毫克/千克,超标99倍。国家明确要求,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燃料。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全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的情况较多。
二、整改目标:2018年3月底前,对全市加油站车用油品达标情况进行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确保市内加油站在售油品符合国家标准。
三、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车用柴油达标大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车用柴油是否达到国六标准,是否仍在销售普通柴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2018年1月26日,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车用油品达标及禁售普通柴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加油站,查看了加油站进销货台账、进油发票等。从检查情况看,泰安市未发现销售普通柴油情况。
2、加强油品抽检力度。2018年一季度,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成品油监管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以柴油为重点的成品油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社会加油站315家,抽检加油站135个,抽检柴油样品156个批次,汽油样品19个,经检测全部合格。截止2018年6月底,泰安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市(县)两级完成了对全市在营418座经营柴油的加油站、仓储和批发企业抽检检测工作,共抽检436个柴油样品。完成了市县两级柴油检测100%全覆盖的要求。经检测,共有4个柴油样品不合格,已对其进行了处理。
五、整改效果:8月14—15日,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对泰安市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加油站16座,覆盖全市4区、2市、2县,未发现销售普通柴油现象。
六、公示日期: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538-6991505。
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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