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李坤
巍巍泰山、天下泰安,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坐落着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百年老校——山东农业大学。在这所高校里,有一名法学教授,他孜孜不倦地探寻法治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他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就是泰安仲裁委员会委员、泰安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曹培忠。
作为一名仲裁员,曹培忠在仲裁庭上,心思缜密,公道正派,定纷止争,铸造了泰安仲裁公信品牌。他常说,好的仲裁员,首先要坚持高尚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案件,同时业务要精益求精,为社会提供公平和正义。
早在1999年,曹培忠作为我国首批派驻人员,赴堪培拉大学学习国际仲裁法和WTO规则,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这让曹培忠如虎添翼,同时也深深感受到我国仲裁发展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曹培忠曾说,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经济的影响,不同国家的仲裁法律不一样,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WTO环境中,规则不熟悉。到目前为止,中国在WTO环境下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少,被诉案件,也就是被告比较多。
作为一名优秀仲裁员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敢于担当,做时代的劲草、真金!差距的存在非但没有让曹培忠停下脚步,反而更加坚定了他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向前发展的决心。他大量阅读国外文献资料,获取第一手资料,分析把控案件实体法律关系。扎实的理论基础,加上多年的律师实践经验,成为了曹培忠在仲裁案件中定纷止争的有力保障。曹培忠大量地总结了仲裁实践过程中的具体案例,并在我国权威期刊发表,对指导类型案件起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近年来,曹培忠先后主持参加多项国家、省、厅课题,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本,将理论系统化、体系化地运用到仲裁案件审理之中。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洪仁评价曹培忠认为,他无论在教学、科研,还是社会服务方面,都作出了突出贡献。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作为法律人,应当恪守操守,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真正做到让社会的每一位成员从每一个案件当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这是曹培忠对自己法律事业的评价。一面育人,将法律的种子播种在学生心田;一面解决纠纷,让公平正义在社会绽放,曹培忠在仲裁的理论与实践中找到了平衡,源于执著,源于对法律精神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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