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军)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泰安市将开展第四次全市经济普查,对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普查。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
针对提高普查工作质量,泰安市提出三项要求,包括依法规范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全程质量管理;打造现代普查,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电子地理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电子普查区地图,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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