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涛通讯员毕凤玲报道
本报泰安讯4月23日,记者从泰安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24号公告,自4月10日起,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纳入“自报自缴”适用范围,除涉及公式定价、特案货物的报关单外,所有报关单均适用“自报自缴”模式。“自报自缴”以企业诚信管理为前提,为守法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通关服务。
“将复杂的涉税报关单审核由放行前移到放行后,在进一步缩短通关时间的同时,便利企业操作。”泰安海关综合业务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若“自报自缴”与汇总征税模式叠加,可带来更大的通关提速,绝大部分进口报关单从完成申报到放行的时间可以以“秒”计。
新闻推荐
【原告】泰安市金卡通家用纺织有限公司(简称金卡通公司)【被告】青岛幸福妈妈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幸福妈妈公司)【案情摘要】金卡通公司系《BABY@BEAR熊宝宝加长婴儿枕头图》等美术作品的著作...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