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通讯员 武华民 王舒蓓)为进一步摸清全区土地、房产利用状况,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管理,根据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四部门《关于对全市土地房产税收进行检查的通知》(泰地税发﹝2017﹞32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管理现状和税收工作实际,泰山分局联合市局直属征收局、泰山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泰山区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房产税收检查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 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开展土地房产税收检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税收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联合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泰山分局、泰山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泰山区房产管理局联合成立“区土地房产税收检查办公室”,由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分管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联合各部门签发了《关于对全区土地房产税收进行检查的通知》(泰山地税发﹝2017﹞23号)文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次检查自6月中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检查分自查阶段、检查阶段、督导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人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集中时间精力,把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明确责任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具体组织、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国土部门负责核实全区范围内土地确权、土地等级和不动产登记、发证等情况,提供土地出让、租赁、转让、交易等信息。房管部门负责核实全区范围内房屋产权、产籍备案、房产租赁合同等信息。直属分局和泰山分局具体负责税源普查、资料录入、管理系统比对、税款组织入库等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 确保顺利推进
为适应“营改增”后税制改革新形势,针对当前土地房产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部门配合为依托,以政策落实和信息比对为手段,全面摸清应税土地、房产税源底数。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及时将土地、房产税收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在自查过程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联合国税、地税、财政、国土、社区人员采取“拉网式”排查等方式,逐户发放资料、逐户辅导纳税户登记房产、土地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搞好培训,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系统内部人员系统操作的培训。组织各中心所全体人员,邀请管理软件专家,举办“泰安地税土地房产税收管理系统”培训会,讲解具体操作流程,采取了面对面的交流方式,现场回答了部分同志的疑问,为数据的录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梳理问题,有的放矢。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的检查内容,全面推行查前培训,分局根据检查内容,梳理了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数次召集财政、国土、房管等相关单位,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分局当前的使用土地、房屋的现状及薄弱环节,做到有的放矢。强化督导,提高质效。检查过程中,注重强化督导,建立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计划,坚持每周定期通报各中心所完成进度,定期抽查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严格考核工作质量、进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分局绩效考核,确保了工作的实效。
在此次开展的土地房产税收检查中,坚持以高质量的采集数据录入为起点,以土地房产税收管理系统比对、筛选为抓手,已核实税款入库为指标,全面加强对我区土地房产税收的管理,清理欠税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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