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毕凤玲
某市民致电12345:其户口在岱岳区粥店派出所,由于电子化信息注册,需要粥店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协调开具户籍证明。
市公安局:经核实,根据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革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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