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通讯员 杨凯)自2014年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泰安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有力保障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承办法律事务工作流程,设定了申报登记、分工派遣、提交建议、审核汇总四个具体环节。在接到合法性审查工作任务后,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及时安排相应领域的法律顾问办理;在法律顾问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后,再由法制办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市政府领导参考。
制定了《泰安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暂行办法》,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及考核评价进行了规定。对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采用基础服务费加计件支付的方式,并根据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分为一般、良好、优秀三个层次进行评价,将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支付的费用挂钩。及时支付法律顾问费用,提高外聘法律顾问服务积极性,有效保证服务质量。
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台账和工作档案,实行“一事一卷”,详实反映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履职情况,实现了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实时动态评价。
新闻推荐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王玲玲)近日,岱岳区妇幼保健院召开“2017年上半年运行分析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岱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前期创甲工作,分析了今年上半年经济...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