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9日讯(通讯员 张颖)为促进税收公平,服务依法纳税,增加公共财力,适应“营改增”后税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摸清全市土地房产利用状况,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管理,针对当前土地房产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近日联合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全面启动全市土地房产税收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5日前为自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20日为检查阶段,8月底前为督导验收阶段。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检查纳税人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与申报纳税土地面积之间的差异以及适用税额等级的差异;房产税方面,检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房产原值与实际申报的房产原值之间的差异以及出租房屋实际收取租金与申报纳税租金之间的差异等。
工作中精心组织。成立“市土地房产税收检查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集中时间和精力,把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广泛宣传发动。检查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及时将土地、房产税收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大培训力度,对相关税务人员开展《泰安地税土地房产税收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确保软件顺利上线运行,发挥实效。
强化督导考核。建立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利用好工作通报、信息交流等平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典型引路,以案例引导推进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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