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施工中的司家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记者 司刚 摄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毕凤玲 通讯员 马德华 马鑫)记者从市棚改办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开工棚改项目65个、24587套,开工率100.77%;基本建成16702套、基本建成率105.07%,2016年泰安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泰安市紧紧抓住国家支持和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泰政发[20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6]10号),成立了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泰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棚改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了“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县(市、区)为责任主体”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将棚户区改造范围扩大到镇驻地,调整了棚改安置用地供应方式和征收补偿政策、调高了货币化安置奖励比例,让棚改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开工任务重、新旧政策衔接难、项目手续调整复杂等种种困难,市棚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新机制,深入项目,积极研究措施,快速推进工作。财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审计、房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其中,15个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快速通道的通知》,对所有棚改项目审批“集中会审、容缺受理、即报即批”。各考核责任单位敢于担当,保障拆迁融资。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集中解决难题、加快项目审批,确保了项目依法合规快速推进。截至10月底,全市共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约6.76亿元,其中2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争取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1亿元;争取国开行政策性贷款授信23.82亿元,其中市直5个棚改项目(3605户),已获国开行授信19.5亿元,为棚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惠民安居,打通棚改安置房和商品房转化通道。今年6月份,市政府下发泰政发[2016]10号文件,明确“对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2016年实施的棚改项目,已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原则上调整为国有出让用地”,让安置房告别了划拨用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使得棚改安置房与商品房“同等化”。2017年,国家、省还将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要求,不再大量新建棚改安置房,鼓励棚改居民积极选择购买商品房或现金补偿的货币化安置方式。
目前,市棚改服务中心正在筹建,中心建成后可提供棚改安置房的房源展示、选房、签约、结算、房产交易等一站式服务功能。中心建设分为网上平台和实体服务大厅,棚改居民既可在家选房,也可到中心各开发企业展厅现场选房,可最大程度满足棚改居民购买安置房多样化选房需求。“目前,网上平台基本建设完成,2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录入房源信息,服务中心有望于11月底前投入使用。”市棚改办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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