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张澍沛)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从即日起到2017年2月底前,泰安市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不合理低价游”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整治期间,泰安市将主要针对旅游团队、旅游购物场所、在线旅游网站等开展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在车站、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对旅游团队开展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不支付足额接待费和导服费等行为;对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虚假合同,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与接待社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都将进行严厉查处。
整治期间,市旅游部门将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对旅游购物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偷逃税款、虚开发票、不明码标价、欺诈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创建“诚信示范单位”,要求全市旅行社按照创建标准要求,查找诚信经营薄弱环节。
目前,部分在线旅游网站也出现发布低价游信息、诱骗游客的现象,针对在线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订服务网站、旅游景点网站和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及媒体进行摸底,坚决清理、查处和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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