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张澍沛)近日,泰安市出台《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村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培育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到2025年,全市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450个。
据了解,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乡村管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其中,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主次街道硬化率100%,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亮化,路灯安装率100%,小巷胡同、宅间道路合理设置路灯,满足照明要求;自然村动力电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
村容村貌方面,建设规范有序的村庄,实施垃圾分类,增加绿化面积。村内建筑房屋美观大方,村庄环境干净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倒塌破败房屋。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健全、运行正常。畜禽养殖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科学,粪污处理有效。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收集,妥善处理。河沟池塘得到治理,洁净美观。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宅院周边宜绿化空地全部绿化,村庄绿化率山区>80%、丘陵>50%、平原>35%。
完善公共服务配置,合理布局和建设集便民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建有农村文化广场,广播电视“户户通”,基本实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乡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养老设施配套齐全。根据需要建设公共墓地或骨灰堂。
发展高效产业,培训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推行民主管理制,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健全村“两委”班子,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普遍推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健全,推进移风易俗和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有序整治撤并村和空心村。根据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对5年内整体拆迁合并的村庄和空心率达到50%以上的村庄,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根据不同情况开展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绿化亮化、便民服务等工作。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农村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合理利用,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养老服务等项目,打造特色村庄。
通过乡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依据资源禀赋,分类推进各类村庄建设,最终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
按照省里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综合评价体系,泰安市研究制定《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评价标准及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表》。评价指标总分为1000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凡是达到A级、B级标准的村庄为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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