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张中乾)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提出力争经过3—5年的发展,在全市构建统筹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打造具有核心带动能力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食品检疫检验中心和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管理科学、运营规范、辐射力强、具备区域性集散功能的现代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并依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批发企业、流通加工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推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率60%以上,100%设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化销售专区。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泰城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泰城内现有市场逐步转型为社区便民市场或超市。泰城规划区范围外新建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要严格按照市场规划进行建设,并严格审批程序。在新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址时,要按照优化整合存量、适度控制增量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和布局、既有农副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产销区分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避免重复建设、同质化发展,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现有农副产品市场有序竞争。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通知》指出,泰安市将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规模、覆盖地区和交易品种等基本情况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着眼长远、突出重点、高标准谋划,组织力量科学编制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大型现代化农副产品物流园的产品集聚和辐射功能。同时,泰安市将对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进行改造整合和优化升级,彻底解决小、散、脏、乱等问题,不断提高流通和服务质量,拓展城区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
此外,泰安市将从创新流通方式搞好产销衔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等方面入手,加大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着力清除农副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和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确保市场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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