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张澍沛)今天下午,市畜牧兽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泰安市2016年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方案》。2016年政府将安排2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参加保险、担保等发生的融资成本进行一揽子综合补贴,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2016年省安排泰安市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工作。本次试点工作将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范围放宽、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对泰安市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新发生的利息、保险费、担保费等融资成本进行一揽子综合补贴。其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总补助资金的70%(在项目资金不充裕时,将首先满足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不低于总补助资金的70%进行贷款贴息补助;在项目资金充裕时,可以突破70%的限制,增加对其他融资成本的补助比例),综合补贴标准控制在总成本的50%以内(当项目资金充裕时,融资成本的补贴比例将按照最高50%进行补贴;当项目资金不充裕时,融资成本的补贴将根据申报补贴资金与项目资金的比例进行核减),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贷款的综合补贴标准,可放宽至总成本的60%以内。
在补贴内容上,以贴息为主,兼顾保费和担保费补助;在扶持主体上,以规模大、产加销一体化程度高的养殖场为主,兼顾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新型经营主体;在扶持品种上,以大宗畜禽为主,兼顾蜜蜂、兔和地方特色品种等。根据实施方案,泰安市养殖者不再向畜牧兽医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可直接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以简化贷款流程。同时,鼓励创新抵押、质押方式,推动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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