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徐文莉)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让家庭贫困学生不必在为上学费用发愁,今年泰安市对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进行建档立卡统计,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学杂费1600元,每人优先发放助学金至少2000元。
根据国务院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注给予补助。泰安市教育部门积极落实上级政策,确保秋季开学前,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学子身上。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泰安市在校普通高中生97739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9165名,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1260名,发放国家助学金913.8万元。
此外,在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中职生全部免除全日制学费的基础上,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市属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贴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升入外市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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