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记者 邵建国
来自泰安的杨先生在菏泽金鼎凤凰城小区的“神州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还车时预留了2000元交通违章押金,公司承诺一个月后如果没有违章,则会退还该笔押金。一个多月过去了,但杨先生至今未收到退款,而相关负责人和“神州租车”的电话都无法接通。
租客:车还了,租车公司却拖欠押金
4月17日下午,杨先生乘坐火车来到菏泽办事,出站后他就在菏泽金鼎凤凰城小区附近的“神州租车”公司就租了一辆车,并签订了 《汽车租赁合同》,并缴纳了车辆损坏保证金5000元,其中包括交通违章押金2000元。
5天后,杨先生将车还回了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承诺一个月后如果没有违章,就可以退还2000元的交通违章押金,并给他出具了一张收据,加盖着 “菏泽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5月23日,杨先生在泰安致电租车公司要回押金,工作人员称杨先生没有违章记录,并表示两天内将押金汇到杨先生银行卡上。但从5月25日至31日,租车公司所给名片上的4部电话均无法接通。
6月1日,杨先生又拨打了“神州租车”总部电话,得到的答复是 “菏泽没有加盟店”,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物业公司:租车公司两个多月未缴电费
带着杨先生反映的问题,6月2日9时30分许,牡丹晚报记者找到了他所说的租车公司,但该公司大门紧锁,没有一名工作人员。附近商户表示,该公司最近很少开门营业,其他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又来到金鼎凤凰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查询到了租车公司所租门面房房东的名字,但未留下电话信息。
工作人员又调取了租车公司缴纳电费的记录,发现缴费人名叫韩某某(与杨先生所提供租车公司经理名片上的名字一致),他在2月1日缴纳了500元电费,购买了434度电,3月26日缴纳了200元电费,购买了174度电,截至记者采访时,未再有缴费记录。
“神州租车”总部:菏泽没有直营店或加盟店
记者拨打了“神州租车”公司经理韩某某的两部手机号:186****2538、155****6789,得到的结果分别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您拨打的用户已暂停服务”。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又拨打了一部座机,但打通后随即被挂断;接着又拨打了“全国免费电话400-0530-500”,始终是“对方无应答”状态,但提示语称租车公司地址是在菏泽花城大酒店。当日15时许,记者赶到了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却表示,神州租车公司大约一年前确实在该酒店,但现已搬走。
牡丹晚报记者登录名片上所印的租车公司网站http://hzszqczl.com,得到的结果是:“您访问的域名有误或网页不存在”。
最后,牡丹晚报记者登录“神州租车”官网发现,该公司的logo(徽标)与杨先生所反映的租车公司不同,客服电话也不一样。“神州租车”公司总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在菏泽根本没有直营店或加盟店。
律师:租车公司涉嫌诈骗,或担刑责
对于此案,牡丹晚报法律服务团律师姚树密认为,如果该公司在对顾客宣传、办理租车业务时,向消费者宣示其为“神州租车”的菏泽加盟店,而事实上不存在这种加盟关系的话,则该公司存在商业欺诈行为。
如果该公司在商业欺诈的基础上,进而蓄意骗取消费者的所谓“交通违章押金”,并且如果被诈骗消费者不止一人,诈骗数额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话,则该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构成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杨先生提供的《汽车租赁合同》和押金收据均显示,租车公司为菏泽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于2011年7月13日在市工商局注册,地址在菏泽金鼎凤凰城E栋4105,法定代表人是韩某某,身份证号为37292319820905****,电话号码为155****6789,但没有家庭住址。
对此,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租车公司已经关门,法人也联系不上,这已经涉嫌诈骗,建议杨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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