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通讯员刘刚
唐娜)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律师到法院依法出庭履行职务时,将免于安全检查,查验证件登记后即可放行,并且将在审判场所为律师设置休息室。
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知明确规定,对依法参与诉讼活动的律师,由工作人员对其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进行查验和登记,不再进行安全检查。通知还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功能,积极为律师提供工作便利。有条件的法院将开辟律师专用通道,在审判区域设立专门的律师休息室(区),提供律师依法履职和休庭休息时所必须的纸、笔、饮用水等物品。
今年以来,泰安中院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间良性互动,倡议签署了《泰安市法官、检察官、律师关于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共促司法公正的联合承诺》。此次免检等措施的出台,将为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更多便利,有助于推动共同体间彼此尊重、共促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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