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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实施 旅行社主打品质游游客消费更透明

来源:泰安日报 2013-10-01 17:2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10月1日讯(记者赵莎莎)推行无小费、无购物、无自费的“三无”产品线路,主打高品质旅游团,合理调整旅游导游费用……“十一”黄金周,泰安市各大旅行社纷纷调整市场战略,表面看旅游线路价格同比看涨,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游客的消费更加透明,总体支出不会高于从前。”

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相关规定让旅行社都不约而同地开始修改此前的产品内容,不少旅行社推行纯玩旅游线路,部分线路价格上涨明显。

“我们推出的‘十一\’旅游线路直观报价高了10%左右,但实际上游客的总体消费跟原来差不多,甚至还更少。”泰山瀛泰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齐磊说,以黄金周期间北京四日游为例,同样的行程安排和食宿标准,以往的报价是780元,今年的报价是980元,“多出的这200元包含了恭王府、八达岭、天坛等自费景点的门票费用。以往游客自己支付这些景点门票的费用也需要200多元。”旅行社把原先一些游客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的自费项目和购物店一律取消,自费项目和小费直接打包到整体团费当中,因此游客的团费价格上涨,但整体支出其实涨幅不大。

针对旅游法的规定,泰安诚之旅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徐娟进一步解释说,团费上涨只不过是把曾经低价团里的“水分”摆到了明面上。“旅游法实施前,部分旅行社以低价甚至‘零团费\’来吸引游客,通过安排自费项目、安排游客购物收取佣金、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等方式来支撑低价格。旅游法实施后,这种操作模式是非法的,旅行社不得不把相应成本加到团费上,使价格恢复到合理区间。”

旅游团报价表面的上涨让很多游客持观望态度。记者从部分旅行社了解到,今年“十一”游客参团人数同比下降。“旅游法实施的初期,对我们的游客客源会产生影响,旅行社的业绩也会有一定下滑。但从长远来讲,会促使旅行社经营模式从价格竞争转为品质竞争,促进旅游行业经营更规范。”徐娟表示,今后品质游将是旅行社竞争的重要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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