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致电12345反映:泰安高新区某村的耕地占用补偿有的6万元/亩,有的2—3万元/亩,希望有关部门作出说明。
泰安高新区:按照鲁价费发【2010】244号文规定,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因地上作物的种类、数量、质量、土地年收益的差别等原因,往往会有比较大的差距。该村是多年的林果树大村,村子周围是大面积的果园,以果木盛果为主,还有深井、看护房、禽舍等,果树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比较高,还有一部分地里是以杨树、果苗等为主,补偿标准就低一些。
记者
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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