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3日讯(记者费凡
朱冰)今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泰城道路交通管理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开展的优化泰城道路交通环境行动中,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的部分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取消,助力车违章查处和处罚力度的加大等问题,做出了简要说明。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
1.2%、22.5%和1.4%,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泰城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分别下降26.7%、46.7%、7.7%和33.5%,全市没有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6月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区主次道路在路内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进行分阶段全面清理,累计清理占路停车泊位2009个,增设禁停或限时停放警示标志108面。
据介绍,清理的路段主要是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干道和通往临近旅游区的路段非主次干道,如南关大街等地,一些医院附近路段并未取消。为兼顾群众停车需求和“疏导保畅”的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鼓励沿街单位,在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下,充分利用门前空闲场地施划门前临时停车泊位,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挪用门前停车泊位现象。秋季开学后,沿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如停车
场所饱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在学生上、放学集中时段,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沿学校驻地道路两侧单排、顺向、临时停放车辆;毗邻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的社区,居民自有车辆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晚19时至次日早7时可沿道路一侧单排、顺向、有序停放;泰城各大医院、医疗急救机构周边,视道路交通流量酌情保留部分路内临时停车泊
位。88医院南侧环山路原有泊位、泰安中医医院东侧温泉路原有泊位在新建停车场启用前予以保留,中心医院因正在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现阶段维持现有管理模式;其他路段,机动车驾驶人停车时,应选择施划停车泊位的地点或公共停车场、院内停车场所,严格遵守交通标志的指示,进场进院入位停放;路内临时停车,须选择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靠边即停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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