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一、农高区杨庄镇东李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铸挪用、侵占专项奖补资金问题。2012年5月,李铸在协助政府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村一事一议专项奖补资金16.9余万元存入个人账户,从事营利活动;同年12月,李铸通过虚构支出的方式,将杨庄镇政府拨付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15年4月27日莱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铸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钢城区里辛街道原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兼农技站站长、科委主任、爱卫办主任韩克华工作失职问题。2012、2013年,韩克华负责里辛街道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东宋家庄、大官庄等村8户村民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致使8户家庭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8.11万元。里辛街道党委于2015年12月21日给予韩克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追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西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委员陈伦喜弄虚作假骗取低保补贴,坐收坐支,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7-2011年,陈伦喜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低保户资金、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共计7380元作为村集体收入下账;2010年11月,扣压五保补助金7375元,直到2012年4月镇工作组进行调查时才交还五保户;2006-2008年,坐收坐支村集体承包费78.1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2万元。经雪野旅游区纪工委批准,大王庄镇党委给予陈伦喜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正在开展的重点督导区、镇(街道)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廉洁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带领广大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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