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通讯员 刘彤彤)14日上午8时,市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高铁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泰东路三叉路口处一辆车牌号为鲁JN***7的轻型货车用篷布遮盖拉载物品,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拒绝检查并加速驶离。民警驾驶警车将其拦住,货车驾驶员弃车逃跑,民警将其抓获。经检查,驾驶员聂某,男,肥城市人,车上拉载物品为14个小型钢罐、5个大型钢罐,钢罐内装载液化气。经核实,该车属于非法营运车辆,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现此案已移交至岱岳区公安分局天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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