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王玉)买电动车送手机,本是一件高兴事,但是却不想手机没用多久就坏了,这让肥城的消费者臧先生很扫兴,去找卖家维修,却被商家推脱说是赠品不予维修,气愤的臧先生将其投诉至肥城市消协。
近日,臧先生在某电动车专卖店花2300元钱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商家赠送其一部价值800元的手机。可没用多久,手机经常出现电量不足的情况,臧先生多次要求该专卖店将手机送修或者予以更换。但是,该专卖店认为,手机是赠送的,不在维修范围内。无奈之下,臧先生只好投诉至肥城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调查了解,专卖店赠送的手机是在某批发市场购买的,价格只有300元。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根据相关规定,即使是赠品也应享受和正式出售商品一样的“三包”服务。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专卖店工作人员宣讲新《消法》。经调解,最终专卖店退给臧先生800元。
工作人员表示,如今很多商家为促销商品,纷纷推出“买商品附赠品”的促销活动,但经常由于赠品不合格引发消费者投诉,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赠品也应享受“三包”服务,市民在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时,仍可要求商家退换,但别忘了索要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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