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贯彻落实《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幸福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各级各类教育实现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肥城市、宁阳县首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国家评估验收组于11月15日-18日,对全省21个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进行了国家级验收,泰安市肥城市、宁阳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其中,宁阳县是全省唯一的经济欠发达县,创造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宁阳模式”。
新增公办幼儿园484处
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2011年至今,共投资5.11亿,全面完成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实现新增公办幼儿园484处,公办园占比达到81.5%,幼儿入园率达到95%。全市87个乡镇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总认定达104处,认定率119%,居全省第一,年内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37处,省级示范园达到114处、占10.73%,创建比例居全省第二位,有2个县市区被评为山东省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县。
泰安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
2013年10月10日——12日,省评估团来泰安市进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分别对泰安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16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结果表明,泰安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启动实施数字化校园工程
市教育局与泰安移动合作启动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着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幸福教育,建设广大中小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数字化教育家园。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的目标,要基本建成网络条件下教学与学习环境;形成丰富的各级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送到每一个班级,实现在教学与学习过程中的普遍使用,使所有教师、初中以上学生基本实现每人拥有一个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真正把信息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和学生的日常教学与学习活动中。
启动实施“3311”品牌建设工程
计划用3年的时间着力培育和扶持30个市级品牌专业建设,完成100门精品课程建设,培养100名“双师型”学科(专业)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特色培育,提升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就业和推进学校特色化发展。2013年,初评了15个市级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16门精品课程的后备建设,完成全市30个理实一体化标准课堂建设和45门精品课程的初步建设,选拔培养了36名全市首届职业教育“双师型”学科(专业)带头人。
启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
以泰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包括职业学校)最具影响力的泰山名师、泰山功勋教师作为领衔人,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层层推选并组成学科研究团队,建立名师工作室。根据方案计划,将利用3到5年时间,建成1000个左右名师工作室,聚集带动6000名骨干教师,形成百花齐放的教师成长平台孵化机制,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2013年,建成40个名师工作室。泰安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被《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报道。
16名高中生荣获全国竞赛一等奖
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在2013年举行的全国物理、数学、化学竞赛中,泰安市学生共有16人荣获全国一等奖,72人荣获二等奖,获奖等次、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另外,在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中,泰安市总分居全省第三名,泰安一中代表队和岱岳区实验中学代表队分获FTC国际公开赛第三名和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银牌,实现了走出国门的突破。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省级一等奖21个,其中两件作品分获全国二、三等奖。在模型、无线电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169项。在信息学奥赛中,5人荣获全国金牌,11项荣获省级一等奖。
畅通民声民意渠道
建立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整合教育服务事项,提升教育服务功能,确保实现“只要涉及教育方面的咨询和需求,均可在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得到满意答复和解决”的目标,把中心打造成惠民便民的教育窗口。自2013年9月份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来电来访和邮件156件,其中咨询类91件,投诉类65件。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大家访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访问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共5万余人次参与,访问家庭41万多个。市县两级教育局分别建立以学校为基本单位的学生家长信息库,定期开展对所辖学校的满意度调查,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直接依据。开通@泰安教育腾讯政务微博,进一步宣传泰安市教育发展情况,了解社会需求,目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均已开通政务微博。
建立素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增值评价实施方案与操作细则,积极构建教学质量绿色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放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课程全面开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提升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逐步形成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教育教学评价模式的转型升级。
53.2万名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小学600元、初中800元的标准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1200元,达到4200元;农村初中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1250元、1000元,享受补助的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达到10%。全市义务教育段53.2万名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为38.8万名学生免除教科书费,为8588名贫困寄宿生发放了生活费。年内,各级财政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9万余人次,资助金额达6809.6万元,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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