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在萧县,却有这样一位长期从事家事案件审理的巾帼法官,她用一腔柔情、以春风化雨般的耐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她就是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欣。
1995年,刘欣怀着对司法工作的无限热忱,进入萧县人民法院工作。经过23年的努力,直至如今的民一庭庭长,她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公平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参加合议案件3000余件。
刘欣先后荣获萧县“十佳女法官”、“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法院系统“双拥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8年7月,刘欣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家事审判改革优秀单位”称号。
柔肩勇挑审判重担
“民事案件无小事”。刘欣自从事传统的民事案件审理以来,办理的大多是离婚、侵权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虽然琐碎,但也更能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2017年8月,萧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家事调解工作室”,对所有来立案的家事案件,一律进行诉前调解。2018年,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案2047件,调解和好撤诉709件。
在其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潘某被丈夫长期施行家庭暴力,为此多次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都收效甚微。起诉到法院后,潘某仍受到丈夫的恐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在阻止、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刘欣果断决定下发了宿州市法院系统第一个“人身保护令”,向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当地派出所送达,收到良好的效果,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初心不忘情系群众
民一庭负责处理全县范围内的婚姻案件,作为一名女法官,刘欣把“解开万千家事结”作为工作信条。她深深地意识到,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家庭不稳定,社会可能就会不稳定。她用一颗慈母般的心,向当事人阐述着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她以朴实的言语,和风细雨地化解着家庭矛盾,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付出了大量心血。
“感谢刘庭长,谢谢你一直牵挂着我!”陈老太太拉着刘欣的手不愿放开。这是刘欣对一起已经结案的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回访时的情景。
现年90岁的陈老太太生育了6个子女,平时自己居住,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仅有大女儿及小女儿经常去照顾,其他子女均拒绝赡养老人。经村委会调解不成,小女儿将老太太送至县城附近一老年公寓。陈老太太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几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负担生活费、医药费,直至其去世。
刘欣亲自到老年公寓看望老太太,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其子女到法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明白“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确认双方关系和事实的前提下,法院依法判令几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彰显了法治权威,同时也维护了道德风尚。
严格律己勇于创新
刘欣团结关心同事,在她的感召下,全庭同志相互关爱、团结和谐,俨然一个和睦的“家”。在刘欣的示范带动下,民一庭迅速形成了一支合力强、作风硬、效率高的队伍,荣获宿州市“青少年维权岗”、安徽省“优秀妇女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因为在妇女维权方面的工作成绩突出,萧县人民法院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为省级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
刘欣作为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做了大量工作,她主持制定下发了《萧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印制了家事案件诉讼服务指南、财产申报表等,在院内设立了反家暴庇护室等7个家事审判场所,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家事调解员等,在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审判设施专门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家稳天下固。刘欣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树立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的工作理念,以最有效方法消减家事纠纷,用她那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肩负起“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记者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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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萧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