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萧县一男子侯某“见树起意”,盗挖国道旁绿化带内的苗木回家种植。没想到侯某前脚刚到家,民警后脚就追踪而来,将其当场抓获。4月10日,侯某因涉嫌盗窃被萧县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
4月3日上午,绿化工人小余来到301国道某处查看绿化生长情况,突然发现最近才种植的苗木不翼而飞,怀疑被盗,只好报警求助。接警后,杨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在案发现场,民警仔细查看,约有20棵苗木被盗。由于此路段没有监控视频,过往行人较少,一时间案件难以进展。这时,民警从路边稀疏的落叶看出了玄机,就带着小余顺着落叶的方向展开侦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走了7公里后,民警来到闫集镇村民侯某家中,看到侯某家院子里散落着一棵棵苗木,正和小余之前声称丢失的苗木吻合。见到民警后,侯某神情慌张,转头就想逃跑,民警随即将其控制住。经清点,被盗苗木共有13棵高杆月季、4棵四季桂、1棵木槿、1棵海桐球。
“我骑车去杨楼镇买农药回来的路上,碰巧看到绿化带内的苗木不错,就想拔几棵带回家种植,没想到派出所民警这么快就找到我,现在想想真后悔,真不该去偷啊。”面对民警,48岁的侯某带着悔恨的语气说出了这些话。
在证据面前,侯某交代了盗挖苗木的违法事实。
樊顺银李荣耀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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