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并按照县监察委建议书,近日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会同县政府校车办,在县教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萧县校车安全管理暨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校车管理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一是对不具备校园资质的小学、幼儿园不允许挂靠其他学校具备资质的校车,已审批的营运路线,到期后不予续签。二是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如需新增小学幼儿园校车的学校,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方可采购。三是县政府校安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警、教体、交通联合对运营的校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萧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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