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涛苏艺)日前,宿州市查处判决一起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交办的跨省制售盗版教辅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案。山东省梁山县图书供货商梁某某向萧县某中学高三年级推销教辅用书,在其中掺进大量盗版书。日前,萧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以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经查,2017年8月底,梁某某向萧县某中学高三年级推销教辅书,并提供了正版样书和相关证件,但在实际供书时掺杂了大量盗版书。 2017年12月3日夜,萧县警方对梁某某依法采取强制传唤措施。经查明,梁某某向萧县某中学销售盗版教辅图书7845册,涉案金额超过17.15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市城投集团与萧县政府本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入贯彻市...
萧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萧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