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讲义气”,萧县三名“80”后男子卷入了一场本与自己无关的纠纷,将他人打伤。近日,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兄弟”四人分别受到了刑事处罚。
2016年2月2日中午,王某与萧县某村村民袁某在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被人劝止后各自离开。当日下午14时许,王某邀约被告人王某甲、梁某、赵某到袁某家中对其实施殴打,致其头部、鼻部受伤。经鉴定,袁某头部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鼻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赔偿了被害人袁某的经济损失,袁某对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谅解。萧县公安局接警后组织警力抓捕,后发现被告人王某将其传唤到案,被告人梁某、赵某到萧县公安局投案,被告人王某甲被上海市公安局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王某甲、梁某、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四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萧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王某等四人7个月、6个月不等刑期,缓刑一年。(孔祥娟)
新闻推荐
萧县费村:“两委”引领强村富民 记安徽省先进集体、萧县白土镇费村村民委员会
从萧县县城出发,驱车行驶15公里来到白土镇费村,刚进入村子,笔者即被一幅“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情景所吸引。一眼望去,在青山绿水的掩映下,村内墙面洁白、路面干净、房舍齐整,房前屋后一片花红柳绿...
萧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萧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