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萧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从经济、医疗、养老、低保、住房、就业等方面着手,全方位扶助这一困难群体。
经济扶助方面,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24元、408元,并实行城乡统一。独生子女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困难或主要成员伤残的,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紧急救助。
医疗救助方面,对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治疗范围。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人员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其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纳入相应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部分再由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补助。
养老保障方面,年满60岁、经济困难,经鉴定为重度、中度、轻度失能的,每人每月发放800元、600元、400元护理补贴,并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给予1000元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用补贴。
低保扶助同样向此类人群倾斜,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对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政策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居住危房的农村家庭,在申请廉租房、公租房或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对应部门也将优先予以安排考虑。
此外,该县还建立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帮扶联系人制度”,由人口计生部门为每位特扶对象落实一名帮扶联系人,实行“一对一”的生活关怀、政策咨询、扶贫帮困服务。
(张良吴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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