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县黄圩镇村民黄某因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车,被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抓个现行。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1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3日下午,黄某驾驶一辆普通低速营运货车,沿黄圩至曹安乡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黄圩镇小刘圩庄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抓个现行,并且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将黄某连人带车带至屏山交警中队。
经讯问,黄某对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刘永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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