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泗县法院再次出击,顺利腾退被执行人张某某非法侵占的位于泗县泗城镇南关104国道东侧的9间在建房屋及3349.2平方米土地。
2017年11月,泗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安徽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张某某、周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2018年10月,该院判决张某某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搬出非法侵占的公司土地及在建房屋。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人于2019年1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春节前,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并前往房屋所在地实地确认房屋状况,细化腾退方案。经沟通,被执行人张某某表示春节后主动腾退,但只兑现部分承诺,并未实质性履行。3月26日上午,执行局局长曹伟带领11名干警组成的强制腾退小组前往执行现场,迅速拉开警戒线,确定腾退范围,维持执行秩序。虽然强制腾退已“箭在弦上”,但执行法官们还在坚守释法析理“攻坚战”,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将屋内物品腾空。一个半小时后,在社区书记的见证下,被腾退的9间房屋及3349.2平方米土地顺利交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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