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申请人罗某隆一家终于等来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款,在泗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张某红将首批执行款4万元亲手交给了罗某隆。
2017年秋,被执行人家种植山芋20多亩,由于家中劳动力不足,遂雇佣申请人罗某隆的父亲罗某起为被执行人家收山芋。同年11月12日上午,罗某起在驾驶四轮机装运山芋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四轮机机头翘起,致使罗某起当场挤压身亡。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被执行人一家先行支付给申请人丧葬费30000元,其他赔偿费用双方未协商一致,随后罗某隆一家便将张某红等一家四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红等四人赔偿罗某隆一家共计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罗某隆一家向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彭向阳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展开调查,但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也曾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都称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后彭法官多次组织警力上门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外出打工躲避执行不见行踪。
眼看案件已走入死胡同,但彭法官仍没有放弃,因为罗某起是他整个家庭的支柱,他的去世给家庭带来的是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这些赔偿款对于罗某隆一家而言,可以说是救命钱。随后彭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们,并通过多个执行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给被执行人形成法律威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彭法官耐心的教育下,被执行人一家最终主动将部分执行款送到泗县法院,并与申请人罗某隆一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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