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讯 1月6日,泗县公安局大杨派出所端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窝点,及时消除了涉爆隐患。
1月6日上午,泗县公安局大杨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对辖区所有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进行集中检查。
通过排查发现:大杨乡杨集村杨集街某大卖场非法储存有烟花等危险物品。经民警调查,谢某某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将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储存在门市中,各种品牌烟花爆竹共计有14箱。民警当场将所有产品予以扣押收缴。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谢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柏立席胡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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