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要求,近日,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重拳防治辖区在建工地大气污染,抓好源头防控,守护洁净蓝天。
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要求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围挡不应低于2.5米,其他一般路段的围挡不应低于1.8米,围挡上部设置朝向场内区域的喷雾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应固定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使用。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该局将协同住建部门督促在建工地建立进出场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上牌,已领取牌照的要悬挂在机械的显眼位置,未申领牌照的和黑烟机械禁止使用。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在建工地进行刷漆和电焊作业,必须严格外墙喷涂作业标准要求,将所有喷涂作业控制在17点至次日10点时间段或者阴天时间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督导力度,提升在建工地大气污染治理,让辖区“气质”更优。 (本报记者 徐蕾)
新闻推荐
(上接第1版)在老二中广场暨周边道路工程现场,杨军强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科学调度、统筹协调,把广场游园打造成生态宜居、...
宿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宿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