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蔓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十号《通告》要求,市房产服务管理中心近日就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发布提示。
市房产服务管理中心提示所有出租户、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出租户必须做好外地未返回宿州承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近期不要返回;针对已经出租的房屋,房主要切实加强对租房人员的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对租房人员的信息排查,主动向社区报告,发现发热等异常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市房产服务管理中心表示,对违反上述规定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屋或不如实上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请市民互相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6665。(记者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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