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诚然属于个人爱好,但宠物走出家门,进入公共区域,养犬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规则意识,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恶犬伤人几时休,犬类管理是迫在眉睫的治理任务。破解不文明养犬问题,要靠自觉,更要靠法规和监督。
狗狗本无错,但当养犬人无视规定、不讲文明,任性遛狗之时,狗狗就成了“背锅侠”。养犬考验的是犬主人的责任心,体现的是养犬人的文明素质。加强犬类管理,倡导文明养犬,首先要从养犬人入手。把规范养狗的规矩立在前面,把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做在前面,同时以严惩不文明养狗行为“兜底”,如此才能倒逼养狗人换位思考,收敛“任性”行为,逐步筑牢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
实现文明养犬,既要唤起养犬人内心的文明意识,还要借助外部条件,形成“合约力”。
首先,监管法规化,不搞“游击战”。以往治理狗患总打“游击战”,从而养犬人与检查人员长期“躲猫猫”。要想从根本上对养犬问题实施有效管理,首先由加强法治入手,将养犬纳入法治建设轨道。为此,宿州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办法》对部门职责、免疫登记、禁入区域、遛犬规定、收容救助和违规处罚等都进行了规定。市公安局依照《办法》授权,又制定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办法》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
其次,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社区民警在日常走访时,可将每户居民养犬信息如犬种、数量、外形等录入到二维码地址中,既方便摸清养犬底数,同时一旦遇到涉犬纠纷甚至案件,还能为民警办案提供数据支持。
在社会上,养犬人是一个大群体,要想实现监督执法全覆盖,单靠执法者的力量确实不够,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更充分地授权,管理养犬事务。对执法部门和协助执法部门配套相应考核和激励机制,让执法部门和协助执法部门“拧成一股绳”,成为城市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对于违规违法养犬行为,鼓励小区居民举报,严格行政执法。在加强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倡导广大市民加入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监督队伍中来,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并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督”等方式,织密文明养犬的监督网,如此不文明养犬行为才能在法规与监督的双重作用下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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