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缴费极大方便了参保人,我们不用来回跑,手机轻轻一点,不到20秒就缴费成功,真便捷。”9月30日,市民孙先生说。当天,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微信参保缴费系统上线运行,参保人无论身处何地,均可通过微信实时缴费,打通了线上参保缴费“最后一公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全市500多万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疗参保工作,市医保、税务、金融部门提早谋划、通力合作,成功开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微信参保缴费系统。该系统融线上参保登记、居民续保缴费和缴费凭证查询于一体,成为全省首个可以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登记的微信平台。城乡居民可关注“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办事指南】-【居民参保缴费】,即可进入缴费平台,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行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生成缴费凭证。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其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标准为77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20元/人、个人缴费250元/人。除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据了解,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微信线上缴费,也可以线下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参保登记。驻宿高校和中职类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各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可以在学校缴费,也可以随家长一起参保缴费;新生儿参保缴费在各县、区政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医保窗口、新农合窗口或乡镇卫生院等办理。在缴费期间享受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和2015年底以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由政府代缴医保费用。(记者庞瑞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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