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埇桥区科技局获悉,日前,埇桥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决定每年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各类活动,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五个埇桥”提供科技支持和智力支撑。
据了解,埇桥区每年设立的2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新型县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团队、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扶贫项目、科技信息平台搭建和后期维护等支持科技创新的各类活动,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创新创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实施意见》明确,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区外整体迁到埇桥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奖励10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每项给予最低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每年选派若干名区级科技特派员,为贫困村提供人才支持和科技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每人发放5000元补助;对经备案的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给予20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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