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下午,市立医院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培训会,特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刘鑫教授讲学,旨在让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此次培训吸引了全市四县一区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医务工作者400余人参加。
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同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刘鑫教授凭借专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给大家解读了《条例》。新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医疗风险防控、医患沟通、病历书写及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他重点围绕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展开细致讲解,医疗纠纷的基础性预防、针对性预防、早期化解、早期处置以及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几个方面,生动详尽地阐释了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并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见解,对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为医务人员处理和防范医患纠纷提供参考。并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精彩的讲座迎来在场的医务工作者热烈掌声,学习氛围十分浓郁。
会议指出,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有着重要意义,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认识到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将对《条例》的理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医患沟通,保障患者安全,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市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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