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在宿州市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期间,共向宿州市交办2个督查问题。宿州市直面问题,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举一反三,强力整改。接到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城西备用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印发了《宿州市城西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设置界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完成宿州市城西备用水源地12眼水源井一级保护区界标设置的同时,举一反三,对备用水源地存在同类问题的一并进行梳理和整改。目前,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累计投入62760元,共制作安装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界桩178块、水源地保护警示牌2块,完成备用水源地12眼水源井、城西水源30眼水源井一级保护区界桩及警示牌设置。各地对标达标,果断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埇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现场督办65#水源井一级保护区污染源问题。目前,腾达实木家具厂已经全部拆除,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2018年9月15日至16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二轮专项督查对宿州市开展了“回头看”,对第一轮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一督查核实,充分肯定了宿州市水源地的两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长短结合,多措并举。针对地下水资源较为丰富,地表水饮用型水源十分匮乏的特点,宿州市因地制宜,强化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物防、技防、人防等多项综合举措。一是完善水源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压实责任,严格管理。陆续建立完善《水源井泵房管理制度》、《水源井泵房巡查制度》、《水源井泵房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监督牌》等制度,建立监管台账,明确水源井管理人员职责,认真做好水源基础设施巡查记录,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二是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长效巡查机制。严格执行《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市环委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巡查机制的通知》,加大宿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对威胁水源保护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巡查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督办。三是加强水质监测。市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水源井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市供水公司对出厂水106项水质检测全分析,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建立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有关媒体公布水质状况。
从严立法,补齐短板。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的《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8月29日,经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宿州市将严格落实《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巡查,加快推进水源地高空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水源地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宿州市群众饮水安全。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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