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埇桥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本着“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的原则,积极开发就业扶贫辅助岗位,进一步拓宽贫困家庭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不仅增强了贫困户群众的内生动力,也为实现稳定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埇桥区专门制发《扶贫辅助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明确扶贫辅助性岗位人员聘用、签订协议、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均由各开发主体具体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上岗人员经区扶贫局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聘用。扶贫辅助岗的报酬分为岗位补贴和辅助性岗位补贴两部分,其中岗位补贴每人每月定额300元,辅助性补贴每人每月300元,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增收600元。
为切实做好扶贫辅助岗的开发落实工作,杜绝将岗位安排给非贫困人员,杜绝优亲厚友、挤占挪用套取岗位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区人社局会同区扶贫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开发主体辅助性岗位就业扶贫实施情况和脱贫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扶贫考核重要依据,确保规范操作,有序运行。同时,扶贫、人社、林业、交通、住建、卫计、水利、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周密衔接,积极开发辅助性就业扶贫岗位,并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增强贫困家庭就业脱贫能力。
据悉,埇桥区计划到2018年底,实现辅助性岗位就业扶贫3000人,至2020年,实现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家庭100%推荐就业。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400余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审核,签订了聘用合同并正式上岗。岗位种类主要集中在助残养老、环境保洁、水利设施养护、林木管护和公路养护等领域。对于余下的几百名空岗,各乡镇和有关街道正在积极宣传,对于合理退出和空缺的岗位将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曹牧耕 本报记者 张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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