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宿州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发,明确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其他贫困户共5类人群归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标准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非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建部规定的面积标准要求,推广采取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各县(区)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不能只建房屋壳子,应同步实施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危房改造户应完成改厕,还要保障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本报记者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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