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正式印发颁布《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于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预案主要适用于发生在宿州市的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由市政府设立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若干工作组。
此外,该预案还就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事故报告、事故评估等各个方面涉及的应急处置措施给予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本报记者 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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