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二手房交易和自然人房屋出租业务首次纳入增值税管理范畴。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政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确保二手房交易和自然人房屋出租业务 “三不变一降低”(即征收机关、征收场所和征收流程不变,税负有所降低)。数据显示,5至9月份全市办理二手房交易和自然人房屋出租近1499宗,征收税款1151万元,共为纳税人减负超过53.58万元。图为市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 武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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