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醉酒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被砀山县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男子将面临被刑事拘留的处罚。
5月13日,砀山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在果园场辖区路段设立卡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时16分许,一辆红色天虹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停,经测试,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执勤民警在对男子的信息核对时,发现男子提供的驾驶证为B2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且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系报废车辆。后经检验机构鉴定,男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2.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该男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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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