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砀山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社会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一辆厢式货车每天停在同一地方,且附近经常有流动私家车来往,于是循线追踪,最终捣毁这个非法“移动加油站”。
当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排查行动中,发现一厢式货车内伸出一根长长的管子连接到另一辆货车油箱,周围散发着刺鼻的汽油味,从外观上可以看到,车上装有疑似油罐。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辆改装的非法加油车,于是趁驾驶员不注意,将警车驶到前面,并控制住当事人张某。经审理,张某对非法加油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砀山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非法加油车(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非法销售成品油属于违法行为,去非法加油车(点)加油也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贪小便宜加“黑油”!(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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